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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街法院制定《司法礼仪行为规范》

  发布时间:2005-10-21 08:26:47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上街法院立足审判实际,对长期以来法官职业道德建设中的成熟作法与经验进行归纳整理,制定了《上街区人民法院司法礼仪行为规范》。

    该《规范》分总则、日常行为规范、法庭礼仪、法警礼仪、附则等五章,共计二百零六条。在日常行为规范部分,主要规定了法官的仪容仪表、汇报工作、接待来访、参加会议、日常办公、文明用语、公务交谈等十九个工作细节。在法庭礼仪部分,主要规定了着装、庭审时间、法庭用语、法槌使用、庭审秩序、司法中立等内容。在法警礼仪部分,主要规定了法警执行公务时着装、警卫、值庭、押解看管、安全检查等内容。

    上街法院将该规范印制成册,发放到每位干警手中,组织干警进行深入学习讨论,在工作中自觉遵守,进一步规范了司法行为,提高了司法水平,收到了较为明显的效果。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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