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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封法院“执行十法”攻克执行难(附图)

  发布时间:2005-10-18 11:02:53



执行干警在执行现场研究执行方案


执行干警在被执行人家中依法搜查


执行干警接到情报后迅速出击


登封法院为76户申请人集中兑付案件款

    近年来,登封市法院在执行工作中通过开展"维权攻坚执行行动"、“清理积案活动”、"百日办案竞赛"等活动,总结推出了十种执行方法,有效提高了执行案件的质量与效率。

    一、突然袭击法。对那些有执行能力而采取"赖、拖、躲"等方式逃避执行者,先查明当事人的住址及家庭基本情况,然后凌晨五点左右、晚上八点左右出击,将被执行人堵在家里,以此扫清了大批"钉子案"、"骨头案"。

    二、蹲点守候法。摸清被执行人的生活规律,在当事人可能出现的地方蹲点守候,以逸待劳。只要注意保密,方能获得奇效。

    三、刚柔相济法。对心存侥幸、迟迟不履行法定义务者,采取强制与教育并举,明之以法、晓之以理、动之心情,敦促其早日履行,力求达到"执行一案、教育一片、稳定一方"的社会效果。

    四、随遇随结法。要求执行干警熟悉所承办每一起案件的基本情况,包括被执行人的身份、工作、生活等情况,并把被执行人的相貌烙印在脑海中,尤其是那些见了一面便藏而不见的,要随时随地留心观察,一旦发现,随时采取措施。

    五、强制执行法。 对有执行能力而拒不履行判决文书确定的义务,甚至暴力抗拒执行的当事人,果断采取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同时,在媒体上以案说法,扩大社会效果,震慑抗法者的嚣张气焰,维护法律尊严。

    六、公开曝光法。适时在新闻媒体上以债务人名录形式向社会曝光,即对其姓名、住址、工作单位、职务、标的额等予以公告,促使被执行人履行法定义务。

    七、举报有奖法。对于检举和揭发被执行人存款或有价值物品线索的人员,经查证属实,将给予举 报者执行款物10%左右的酬金奖励并为举报者保密。

    八、限制高消费法。对有偿还能力而拒不履行义务且金额较大的被执行人实施高消费限制,限制其使用通讯工具及乘坐高级小轿车,限制其到高档娱乐场所(如:星级宾馆、酒店歌舞厅等)进行消费。

    九、温情执行法。 为更好的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体现执行中的人文关怀,对"涉农案件、涉及当事人生计案件",急事快办、加班执行;对"涉及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外地人的案件"优先执行、强力执行。

    十、蓄水养鱼法。对偿还能力不足的当事人或困难企业,采取在不影响其正常生活或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其履行法定义务,这样即增强了被执行人的履行能力,又保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在工作中,该院执行干警应用些方法,因地制宜,灵活运用,有效地执结了一大批案件。两年时间执结案件4086件,执行存案由原来的3021件下降至目前的326件,有效缓解了"执行难"问题,提升了法院的公信度,维护了法律的权威,初步使执行工作步入良性循环的轨道。登封法院执行工作先后荣立集体三等功、集体二等功、全国执行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有24人次立功授奖。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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