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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内受贿86万元 女乡长被提起公诉

  发布时间:2005-10-09 13:58:09


    原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南曹乡乡长樊淑玲因涉嫌受贿罪被郑州市二七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10月9日,郑州市二七区法院正式受理了此案。

    2005年7月5日,樊淑玲因涉嫌受贿罪被郑州市公安局二七分局刑事拘留,同年7月15日经郑州市二七区检察院批准被依法逮捕。

    据悉,今年46岁的樊淑玲在担任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南曹乡党委副书记、乡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于2003年年初,在南曹乡政府建设家属楼过程中,以收交管理费和税金的名义,向某施工单位负责人马某索要现金20万元;并以自己孩子出国上学需要钱为名,向承建3号家属楼的施工单位林州九建负责人于某索要现金20万元。2003年3月至2004年10月,樊淑玲在管城六中基建工程、南曹乡政府礼堂工程及南曹乡教师家属楼工程的承建和施工过程中,先后收受管城建筑工程公司经理张某、项目部经理王某所送现金共25元。2004年5月、6月樊淑玲又以出差旅游等为名主动伸手向管城建筑工程公司经理张某索要现金共20万元。2003年8、9月份,樊淑玲还曾收受为升职和安排子女就业的请托现金1万元。

    2005年7月5日侦查机关根据线索将樊淑玲抓获,现86万元赃款已全部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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