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审判权规范运行和审判质量有效监控为核心,加强审判长管理、案件评查和裁判文书规范。今年以来,全市法院发还改判案件下降了38.1%,涉诉上访人数下降了49%,申诉案件下降了68.5%,赢得了群众的普遍赞同,在社会上产生了良好的反响。
审判权利规范运行。审判权运行不规范与审判权监督、制约机制的缺失,是制约审判质量、效率的一个重要方面。尤其是实行审判长选任制以来,出现了案件质量不高、改判发还案件增多等新问题。针对这一现象,郑州中院把强化对审判权的监督制约,作为确保司法公正的首要任务来抓,制定了《审判长联席会议工作规则》、《法律文书签发权限的规定》、《关于加强对基层法院指导工作的意见》,还与市检察院联合制定了《加强审判监督和民事行政检查工作协调配合的若干意见》等制度,全面加强了对审判权运行的监督和对审判长的管理。
审判质量有效监控。郑州中院作为省会中院,每年收结案数量都位居全省之首,但长期以来一直缺乏案件审判质量评查机制。针对这一状况,郑州中院从机制创新入手,制定了《案件质量评查暂行规定》、《案件质量评查标准》等制度。为建立审判质量评查与监督长效机制。该院成立了专门的评查机构,负责案件评查工作。同时采取自查、互查、集中评查和专项评查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对上级法院改判、发回重审、当事人反映强烈、领导、新闻媒体关注、基层法院对被改判、发回重审有异议等十类1009件案件作为重点案件进行重点评查,将案件评查情况纳入年终目标考核,与部门和法官考核相结合,与责任追究相结合,与法官的晋级、晋升相结合,确保审判质量。
裁判文书有理有据。裁判文书质量直接影响到案件审判质量的水平。郑州中院把加强裁判文书的规范化管理和提高文书的质量作为重要内容,重点加强制度建设,制定了《关于裁判文书管理和制作若干问题的规定》,对裁判文书工作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规范,全市法院建立了立体管理网络,基层法院均成立了(或指定)了专门机构负责裁判文书质量监控,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协调裁判文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市中院各业务庭均指定了专门人员负责本庭裁判文书质量监控。
在此基础上,明确了案件承办人在裁判文书制作中的首要责任与签发人的签发责任,建立了裁判文书会签制度,案件承办人制作的裁判文书原本,交合议庭其他成员审查签发后,再按照签发权限签发,同时对印发前的裁判文书要再次进行统一审查,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对裁判文书评查、评比情况定期进行通报,并将裁判文书在网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奖惩制度,将文书评查、评比情况和文书管理情况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建立业务培训制度,将优秀裁判文书汇编成册,印发全市法院学习,定期邀请专家、资深法官进行专门培训。通过裁判文书工作的制度化建设,实现了裁判文书制作版式、体例的统一,基本上杜绝了文字、标点的使用错误,裁判文书的说理性得到了明显提高,对证据的采信特别是对有争议的证据采信说理更充分,论证更科学,达到了事清理明,有理有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