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阳市人民法院近日结合审判实践,通过逐步摸索,形成了一套“动态管理”与“静态管理”相结合的案件质量管理体系。
动态管理是进一步完善审判流程管理制度。一是以立案庭作 为案件流程管理中心,负责监督检查流程管理各个环节的运转情况。二是每案附案件流程跟踪表随卷运转。三是建立以立案庭及院长、副院长、业务庭长三级领导对案件进行动态监督,三级领导可随时凭相应 令对案件进展情况进行查询,督促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静态管理方面,完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一是成立以一名副院长负责由十名资深法官组成的案件质量评查委员会。二是采用不同的评查方式和项目细化,评查方式分为常规评查和重点评查。评查项目包括诉讼费、程序、诉讼活动、实体处理、裁判文书、装订等。三是认真及时作出质量等级评定,加强违法错案的纠正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