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羊汉强奸痴呆放牛女获刑
作者:登封市法院 郭丛生 王天朝 发布时间:2005-09-28 17:08:12
日前,登封市法院对康中和强奸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康中和有期徒刑四年。
2004年6月至9月,被告人康中和在村边山坡上放羊时,明知和其在一块儿放牛的同村陈某(女)患有痴呆症,仍多次与陈某发生性关系,并导致陈某怀孕。经精神病医学鉴定,陈某无性防卫能力。案发后,康中和赔偿陈某损失6000元。
登封市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康中和在明知陈某患有痴呆症精神不正常的情况下,仍多次与其发生性关系,并致怀孕。无论陈某是否自愿,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强奸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