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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活动”激起金水法院办案热潮

庭审观摩比赛 裁判文书评比 争当调解能手

  发布时间:2005-09-28 16:49:01


    9月28日下午15时,郑州市民王某向冯某索要价值1.5万元有线电视材料款一案准时在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2号法庭开庭审理。旁听席上,镁光灯不停闪烁,由该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组成的裁判员方阵在认真评分,特邀的新闻单位监督员在认真履行职责---这是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开展的“庭审观摩比赛、裁判文书评比、争当诉讼调解能手”三项活动中的一个剪影。此举旨在推动“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活动深入开展。

    金水区人民法院地处河南省会城市中心城区,政治、经济、文化活动相对活跃,案件居高不下,新型、疑难、复杂案件多,今年以来,在只有165名干警的情况下,该院虽已审(执)结8000余起案件,但仍有大量案件摆在法官们面前。怎么办?金水区人民法院没有等靠,更没有喊苦累,而是深挖内潜,从增强法官驾驭庭审能力,提高制作裁判文书质量,提高诉讼调解能力和水平入手,以推动“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深入开展为契机,结合审判实际,决定从2005年7月1日起至12月20日止,在全院范围内开展“庭审观摩比赛、裁判文书评比、争当诉讼调解能手”三项活动。

    活动要求从院长到助理审判员,各审判业务部门具有审判职称的每位法官都要开一个“样板庭”,接受审判委员会委员和资深法官们的观摩,并由专门的考评委员会从司法礼仪、庭前准备、开庭审理、整体观感、调解宣判等方面进行综合打分。凡没有参加庭审观摩或观摩评比成绩不达标者,一律取消办案资格,调整到非审判工作岗位工作。届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并对庭审活动进行评议,邀请新闻媒体进行监督报道,增强审判工作的透明度。同时,每一个审判员还应提交一份已生效的裁判文书参加优秀裁判文书评比。审理案件时,各业务庭要继续加强诉讼调解工作,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原则,努力提高调解结案率,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当事人权益,从源头上解决涉诉上访问题,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

    如今在金水区人民法院,通过“庭审观摩比赛、裁判文书评比、争当诉讼调解能手”三项活动的开展,规范化开庭与岗位练兵相结合已成为惯例,日常庭审的一招一式都标准化操作已经成为法官们的自觉行动。

    截止目前,金水区人民法院收结案数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上升了11.9%和15.6%,民事案件调解率上升了49.7%,审判质量和效率均有了明显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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