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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离婚丈夫不满 燃烧通信电缆泄愤

  发布时间:2005-09-19 09:02:38


    妻子与自己离婚后,丈夫竟然以故意毁坏通信设备来发泄心中的不满,结果引“刑”烧身。9月14日,河南省登封市人民法院以毁坏财物罪,依法判处被告人郜占良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郜占良系登封市东金店乡石桥村的一位农民。今年初,其妻因不满他的种种劣行,愤而与他离了婚。郜占良为此苦恼万分。为发泄心中不满和愤怒,5月24日傍晚,他来到本村责任田内,用石头将两根通信电线杆砸断后,又用干草将通信电缆点燃,从而给电信部门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538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郜占良故意毁坏公有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但其在庭审中能够自愿认罪,有酌定从轻处罚情节。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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