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行政诉讼案件的质量,进一步规范行政诉讼案件的庭审活动,省法院于2005年9月12日在我市金水区法院组织洛阳、信阳等九个地市中级法院行政审判庭的庭长,对金水区法院行政审判庭公开审理的常某诉省工商局拒不履行法定职责一案,进行了庭审观摩。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安东,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贾记鑫、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文卿,党组成员、副院长付和平、省法院行政庭庭长周勇、副庭长宋炉安、金水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孙郑生等参加了观摩活动。这次观摩庭受到与会同志的一致好评,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庭后,安东院长在付和平院长和孙郑生院长的陪同下视察了柳林等基层法庭的建设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