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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以来河南省最大的贩毒案

五 名 主 犯 郑 州 伏 法

  发布时间:2005-08-26 11:11:15


    8月26日,郑州中级人民法院对备受社会关注的,以温东升为首的建国以来河南省最大的贩毒案的五名主犯执行了死刑。

    2000年3月至2002年10月间,罪犯温东升、温占成、樊伟民结伙贩卖海洛因,温东升负责出资并联系购买海洛因,温占成、樊伟民负责收取、保管、贩卖海洛因和回收资金。三罪犯先后分别在河南省驻马店天龙大酒店、通讯大世界等处多次向李占领(系同案犯,已判刑)购买海洛因共9千克,向周梨明购买海洛因共3.2千克,后分别贩卖给李益国(系同案犯,已判刑)、马拥军、邹静(另案处理)等人。其中,温东升参与贩卖海洛因12.2千克,温占成参与贩卖海洛因10千克,樊伟民参与贩卖海洛因7千克。

    2000年9月至2002年10月间,罪犯马拥军多次从罪犯温东升、温占成、樊伟民处购买海洛因共4千克,后贩卖给崔巍、代建鸣(均系同案犯,已判刑)及吸毒人员王某某等人。

    罪犯温东升、温占成、樊伟民、马拥军、周梨明明知是毒品而予以购买、销售,其行为均已构成贩卖毒品罪,且贩卖毒品数量大,罪犯温东升、温占成、樊伟民又系主犯,均应依法严惩。郑州中院一审以贩卖毒品罪依法判处温东升、温占成、樊伟民、马拥军、周梨明死刑,均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对本案其他13名罪犯也分别以贩卖毒品罪、窝藏毒赃罪判处了相应刑罚。

    一审判决后,罪犯温东升、温占成、樊伟民、马拥军、周梨明提出了上诉。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经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核准罪犯温东升、温占成、樊伟民、马拥军、周梨明死刑,均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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