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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噪音扰乱邻里情 为宣泄竟砸防盗门

  发布时间:2005-08-25 09:01:26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邻里之间本应当和和睦睦、相互关爱,但为了一点小事,因处理不当,竟闹至公堂,无疑会是对邻里关系的重大伤害。8月16日,郑州市中原区法院就一起因邻里关系不合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案件依法作出判决,被告康某被判令赔偿原告朱某损失200元。

    朱某与康某同住郑州市航海西路某小区,是上下楼邻居关系。因为朱某经常在楼上弄出响声,影响康某正常休息。康某曾多次找朱某说明此事,也曾打过110,还找过社区居委会以及派出所给予协调解决,但均无效果。2005年5月16日深夜,当朱某再次弄出声响后,康某忍无可忍,决定给其一个警告。随后康某便手持木棒对着朱某家的防盗门一通发泄,顷刻间就砸出了数个凹坑。后派出所就赔偿问题对双方进行了调解,但康某拒不赔偿,朱某遂起诉到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双方作为邻居,本应按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上下楼邻居关系。原告在自家住房中生活时,其行为应当照顾居住在楼下的被告的生活,被告也应本着相互理解的心态对待楼上住户的行为,采取宽容的态度。被告康某的行为虽然并未使防盗门的防盗功能丧失,但也确实影响了其外观,故被告康某应给予原告一定的经济赔偿。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本案中康某固然应当赔偿朱某的损失,但朱某的行为并非无可厚非。繁忙的都市生活,总是让人身心疲惫,一天的紧张之后,谁都想在家安安稳稳睡个好觉。但朱某总是在自家弄出点小噪音,经康某的多次提醒,仍不思改正,这才最终引发了康某的不当行为,所以朱某也该好好反思一下自己了。我们处理日常生活,只有经常换位思考,多点对他人的关心,这样的日子才能活的开开心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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