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及民事案件的执行,人们心中总是要想到冰冷的手铐、带电的警棍、拘留书、罚款决定之类的东西,很少会想到充满人性关怀的“含情默默”。8月19日,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最近执行苏秋丽申请执行河南发展混凝土有限公司工伤赔偿纠纷一案中,采取“温馨执行”法很好地执结了该起案件,不仅得到了当事人双方的好评,而且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家住郑州市中原区的苏秋丽,今年25岁。2004年初,她与位于郑州市中原区须水镇的河南发展混凝土有限公司签定了一份劳动合同,并随后在这家公司工作,负责给汽车加油。2005年1月17日深夜,苏秋丽给汽车加油时,汽车受到明火点燃,起火爆炸,苏秋丽中度烧伤。苏秋丽烧伤住院治疗期间,曾向河南混凝土有限公司借钱4000元。2005年6月14日,双方因工伤赔偿一事未能达成一致意见,苏秋丽向郑州市中原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工伤赔偿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赔偿各种款项近6万元。后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要求河南混凝土有限公司向苏秋丽各种款项31700元。
2005年8月3日,因被诉人河南混凝土有限公司拒不履行裁决内容,苏秋丽向中原区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执行员接到案件后,认真阅读卷宗材料,积极查找执行案件的突破口。本案中,被执行人要求自己应付的执行款中先扣除向申请人当初的4000元借款,而申请人不同意。当执行员得知这一情况时,不是机械地按照生效判决书“按图索骥”,直接对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措施,而是主动将双方当事人叫到一起,热情地对双方当事人进行情理、法理教育,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对他们进行调解工作。春风化雨,执行人员的努力终于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结果本案以被执行人交出借条及向申请人支付余下的款项并交纳执行费而结案。温馨执行收到了执结一案,调解一案,服务双方,教育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