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谎称亲戚在法院 窃取密码盗巨款

  发布时间:2005-08-08 10:20:21


    一年前的8月4日,曾大东窜至郑州作案,暗自窃喜;,一年后的8月4日,曾大东领到了郑州市金水区法院一审以犯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2.6万元的判决书,懊悔不已。

    现年40岁的曾大东是四川省绵阳市三台县人,2003年11月,曾大东因涉嫌诈骗曾被取保候审,而他却不思悔改,又伙同张国峰、袁绍斌二人(均在逃)窜至郑州意欲继续作案。2004年8月4日上午,曾大东来到郑州市庆丰粮油批发市场,谎称自己的姐夫是法院执行庭的庭长,有一批绿豆要低价处理,骗取了李某、贺某二人的信任。而后,3人来到郑州市某区法院,早已在此等候的张国峰冒充法院工作人员,与李某、贺某谈定了价格和付款方式。随后,曾大东窃取了贺某的银行卡密码,又用事先准备好的银行卡将贺某的银行卡掉了包,将贺某、李某二人存入卡中的25万元全部取走。巨款被偷走后,贺某二人捶胸顿足,遂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向亲朋好友述说曾大东等人的外貌特征,要他们小心提防。不久,贪心不足的曾大东等又再次故技重演,结果被当场识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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