拦截闯收费站逃费的车辆、避免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本是见义勇为的好事。但为了牟利去拦截“闯关”的车辆司机,并在拦截过程中采用暴力手段对司机进行抢劫,却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2003年9月25日,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一起这样的抢劫犯罪案件。
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沟赵乡沟赵村赵俊杰因抢劫闯收费站逃费的车辆司机被法院依法以抢劫罪(未遂)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3000元;同案犯赵建勇、赵建锋也均被法院以抢劫罪(未遂)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
河南省著名的开封至洛阳高速公路郑州西站收费站位于郑州市中原区沟赵乡沟赵村附近。该村现年39岁的农民赵俊杰与本村22岁的赵建勇、赵建锋等人在高速公路附近闲玩时发现有许多车辆司机为了逃费经常驾驶车辆去闯开洛高速公路郑州西站的收费站,便起了邪念。 2002年9月26日夜23时许, 被告人赵俊杰、赵建勇、赵建锋伙同他人聚集在开洛高速公路郑州西站收费站附近准备骑摩托车拦截闯收费站逃费的车辆,伺机敲诈“闯关”司机的钱物。次日凌晨1时许,当司机李某驾驶一辆豫M-41419大货车闯收费站逃费时,被告人赵俊杰、赵建勇、赵建锋即驾驶一辆摩托车追赶李某的大货车进行拦截。李某觉得三人形迹可疑,不象好人,就没有停车。看见李某不停车,三被告人即停下车来,赵俊杰在路边找到一块砖头后和赵建勇、赵建锋骑上摩托车再次追上李某,赵俊杰举起砖头威胁司机李某让其停车 ,但李某不听,继续行驶,三被告人非常生气,在摩托车超过大货车时,三被告人将摩托车横停在大货车前面强迫司机停车,准备强行劫取李某财物,被告人赵俊杰还持砖头砸向李某, 李某见状不对,遂驾驶大货车将摩托车撞翻后逃脱,使几被告人的抢劫未能得逞。后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迅速出击,将被告人赵建勇、赵建锋当场抓获,2003年元月4日,被告人赵俊杰也被抓获归案。
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 被告人赵俊杰、赵俊勇、赵建锋共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手段劫取他人财物,侵犯他人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但由于被告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使犯罪行为未得逞,系犯罪未遂,故对三被告人减轻处罚。 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
法制社会中,一个人的行为诚然违反了有关规定,自有相关部门去处理、去裁判。 而作为公民,见义勇为去拦截私闯收费站逃费的车辆,避免国家税收遭受损失也是一件的好事。但是为了牟利去拦截私闯收费站逃费的车辆司机,并在拦截过程中采用暴力手段对司机进行抢劫,却是一种犯罪行为。 最终被告人赵俊杰、赵建勇、赵建锋受到法律惩处是罪有应当。但该案带给我们最大的启示就在于:法律程序的神圣性需要我们不懈地去追求,去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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