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谎称炸弹来骗钱 敲诈未遂进了监

  发布时间:2005-08-08 09:58:09


    昨天,河南省通许县冯庄乡大双沟村的王勇因谎称在某货运部的货物中安放了定时炸弹进行敲诈勒索而被郑州高新区法院判处拘役二个月。

    2004年12月5日上午11时许,王勇向郑州市金水区祭城镇某货运部打电话,谎称已在该货运部当天所收的货物中安放了定时炸弹,威胁货运部在三个小时内向其提供的中国建设银行账户汇款1.2万元,否则就炸掉其车辆和货物。后王勇又打电话威胁货运部尽快存款。该货运部经理无奈之下,向公安机关报案,遂将被告人抓获。

    郑州高新区法院审理认为,王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他人实行威胁,索取他人财物,且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但王勇的敲诈勒索行为未遂,可比照既遂从轻处罚,且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从而从轻作出了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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