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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条被毁难住外来客 法官依法维权情真切

  发布时间:2005-08-02 16:55:27


    “拿着被撕毁的欠条起诉时,我就抱着试一试的态度,真没想到,法官了解情况后,还依照法律主动到公安机关为我调取证据,切实维护了我这个外来客的合法权益,真得谢谢他们……”8月1日,手拿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判决书, 浙江省玉环县的陈先生感慨颇多。他说,虽然此案标的数额只有3000元,但是,这折射出金水区人民法院法官秉公办案,司法为民,同时又无任何地方保护主义的工作作风。

    因为业务上的往来,陈先生与现住郑州市二七区的李某产生了经济纠纷。2004年10月15日,经双方对帐清点后,对尚欠的余款3000元, 李某写下欠条: “欠明天付现金三千”。次日, 陈先生向李某索要欠款时, 李某竟将欠条撕毁扔在地上,并让陈先生离开。陈先生把欠条捡起后再次要求李某还钱,而李某却称钱已还过。无奈之下, 陈先生拨打了110报警,民警赶到现场制止后要求双方到法院解决。

    依据被撕损的欠条, 陈先生走进了金水区人民法院,要求判令李某还钱。诉讼中, 李某对被撕损的欠条的真实性没有异议,但辩称钱已还过。为更准确查明案情, 办案法官顶着烈日,冒着酷暑,来到郑州市公安局金水分局杜岭街派出所依法进行调查。后来,又结合陈先生所举公安机关接出警登记表,证人证言等,认为应对陈先生提交的欠条予以确认。而李某在庭审中并未提交相应证据。8月1日, 金水区人民法院依法判令李某给付陈先生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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