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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罪犯用假古币设骗局 李老汉信以为真险被骗

  发布时间:2003-09-29 08:49:51


    2003年3月4日上午9时许,在郑州市中原路与桐柏路交叉口,出现这样的一幕:外地人任来运、崔新庄、王海强、任俊峰、刘宾周流窜到郑州后经过预谋并进行分工,携带仿真古钱币在此寻找可骗之人。当退休的李老汉从此路过时,崔新庄上前搭话,王海强则持仿“万历通宝”古币上前装作要卖此古币,并假装和崔新庄协商价款。这时任来运又过来诱骗李老汉,称此古币很值钱,并拿出一本《中国古钱目录》的书做依据,要李老汉和他分别拿出20000元钱来购买此古币,再转手倒卖分取利益。李老汉信以为真,认为天上掉下馅饼,很快就能发财,便去找儿子筹款。任俊峰、刘宾周按照分工跟踪李老汉监视其取款,通风报信。李老汉找到经商的儿子要20000元现金急用,其儿子感觉不对,问他要钱干啥用,李老汉不讲。其子又发现一旁有二人行迹可疑,便与其他人将这二人抓住送交公安机关。次日,任来运、崔新庄、王海强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经审讯,任来运就因用假古币诈骗于2002年10月被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当月被释放。李老汉如梦方醒,五罪犯骗局终未得逞。

    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五被告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价值数额较大,已构成诈骗罪,因其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未得逞,是犯罪未遂。任来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对其撤销缓刑,实行数罪并罚,依法判处任来运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13000元。崔新庄、王海强各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任俊峰、刘宾周各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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