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郑州市中原区须水镇农民李发亮、马威丽在中原区人民法院须水法庭达成离婚协议,使这起因男方不堪忍受妇女家庭暴力而诉诸法院要求离婚的案件划下句号。
原告李发亮与被告马威丽经人介绍相识,1997年元月登记结婚,婚后生有一女。李发亮性格温顺,身体瘦弱、多病;而马威丽虽系女性,但性格泼辣,身体强壮。二人的婚后生活,是典型的阴盛阳衰。夫妻生气,马威丽总是将丈夫压在身下撕打。为了家庭和孩子,李发亮多是对来自女方的家庭暴力逆来顺受。2004年12月的一天,双方又为家务事生气,马威丽竞将李发亮挖的满脸流血,并一直撕打到半夜。无奈之下,李发亮只好拨打110求助。公安人员及时赶到,才制止了家庭暴力的继续进行。考虑到二人系夫妻关系,公安机关没有对马威丽进行治安处罚,但对她进行了严厉的批评。脸被抓,心受伤,公安民警出现场。李发亮因此精神恍惚,几次要寻短见。在家人的劝说下,李发亮想到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6月22日,李发亮一纸诉状将马威丽诉讼到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经须水法庭的法官主持调解,双方很快达成上述离婚协议,使这起不稳定因素得到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