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车弄丢车钥匙 车主状告洗车行
作者:管城区法院 管研 朱琳 发布时间:2005-08-01 09:34:44
近日,因洗车人员弄丢了一把车钥匙,车主与洗车行对簿公堂。
吴某系吉林省公路工程局第五工程处的员工,2005年3月29日,其将公司新买的日产尼桑奇骏轿车停放在郑州市某停车场并洗车,洗车人员姜某以方便工作要求吴某留下车钥匙。但当吴某前往取车时,却被告知车钥匙丢了。为确保财产安全,吴某要求停车场把车锁更新,但遭对方拒绝。吉林省公路工程第五工程处认为,因停车场工作人员工作失误导致车钥匙丢失,为其财产安全造成隐患,对此停车场应承担相应责任。遂将该停车场告上法院,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35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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