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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绑架业主幼儿被判刑

  发布时间:2005-08-01 09:31:48


    身为小区保安,不是为业主安全着想,却为发横财将业主孩子绑架。7月28日,金水区人民法院依法对小区保安周玉顺绑架案进行宣判,判处被告人周玉顺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10000元;判处被告人崔志强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10000元。

周玉顺曾在郑州市金水区某小区做过保安,看到该小区业主都很有钱,心理失去了平衡,就想发一笔横财。于是周玉顺便伙同崔志强经事先预谋后,购买了绳子、胶带纸、安眠药等作案工具,二人经过多次踩点后,今年3月12日18时许,将该小区业主刘某某四岁的儿子绑架至小区的地下室,逼迫该幼儿服食了三片安眠药,并用事先准备好的绳子捆住其手脚,用胶带纸粘住幼儿的口部并戴上口罩,后将其藏匿在地下室。后周玉顺向刘某某家打电话,索要赎金2万元。当周玉顺在郑州市健康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接赎金时,被当场抓获。根据被告人周玉顺的交代,警方将在家中等待消息的崔志强抓获,并将已经奄奄一息的被害人成功解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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