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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各指标均正常 产后婴儿却不正常

  发布时间:2005-07-28 11:04:18


    昨日,管城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因在保健医院作孕产妇保健,产后婴儿患有21三体综合症的案件。孙某夫妇以保健指标有误,保健所和医院没有切实履行必要的注意义务而将其告上法院。

    孙某系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于2004年6月16日到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妇幼保健院建卡作孕产妇保健,保健医院为郑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孙某于2004年8月10日开始在郑州市第三人民医院作围产保健直到分娩,在保健院和第三人民医院为孙某所作的保健的记录中,各种指标均为正常,同年2月23日,孙某在郑州市第三人民医院顺产一女婴,孙某携带女婴分别于同年2月21日、4月18日在郑州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河南省人民医院确诊为21三体综合症。

    孙某夫妇认为保健院和郑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没有切实履行必要的注意义务,致使女婴患下一21三体综合症,给家庭造成极大的精神压力和经济负担,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遂将保健所和医院告上法院,要求赔偿各种损失共计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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