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区法院日前审结了一起傻子强奸案。郑州市一对糊涂夫妻为了能早日抱上孙子,竟帮助自己的傻儿子强奸了不满15周岁的“儿媳”,但由于其儿子系无刑事责任能力人,其帮助儿子强奸“儿媳”的行为构成了强奸罪,被法院依法以强奸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5年和4年。
现年54岁的王某和李某某均系郑州市人。两人结婚后于1973年生育一子李某。当时李某某在市内一工厂当工人,虽然收入不多,还要养活一家人,但因两人相敬相爱,小日子也过得红红火火。唯一美中不足的是儿子李某先天就是个傻子(经鉴定精神发育迟滞,无刑事责任能力),年近30岁还未娶上媳妇。如何让儿子早日娶上媳妇,自己早日抱上孙子,成了王某夫妇的一个心病。后有好心人给李某介绍了一个对象刘某(1988年6月16日生),经过两次见面,双方都同意谈恋爱。为了能早日抱上孙子,王某夫妇在明知刘某未满15周岁的情况下,仍急着让儿子与刘某非法同居。十几天后,王某夫妇从侧面打听儿子晚上圆房的情况,儿子傻呼呼地答:晚上穿衣服睡的。王某夫妇一听急了,这样啥时间才能抱上孙子?经过协商,夫妻二人决定利用春节回老家的时候帮助儿子和媳妇圆房。在春节期间,王某夫妇带着儿子和“儿媳”回到其在河南省兰考县的老家。当天晚上,在兰考县某村王某的女儿家,王某强行将刘某的衣服脱光,将其按到床上,帮助儿子与刘某发生性关系。之后,王某伙同丈夫在女儿家或者在郑州自己的家中强行脱光刘某的衣服,将刘某按到床上,共同帮助儿子李某与刘某发生性关系。后王某和李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中原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王某和李某某无视国法,结伙用暴力的方法帮助他人奸淫不满15周岁的幼女,侵犯了幼女的身心健康,由于其儿子系无刑事责任能力人,其帮助儿子强奸“儿媳”的行为均已构成强奸罪,系共同犯罪,应从重处罚。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