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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济区人民法院努力建设节约型机关

  发布时间:2005-07-15 09:31:55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精神,创建节约型机关,提高法官的节约意识,惠济法院党组及时召开会议进行了部署,于近日下发了《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关于建立节约型机关的有关规定》,制定七项规定将创建节约型机关落到实处,倡导“人人厉行节约光荣、人人争当勤俭办事”的模范。在具体实施上,要求法官节约一滴水,用完水后关水闸,水器损坏及时修;节约一度电,养成人走灯灭、人走机关(关掉微机)的好习惯;节约一滴油,出发办案(办事)一条线,严禁公车私用;节约一分钱,严禁资源浪费,办公经费能省则省,办公物品能修则修;节约一张纸,双面打印求节俭,纸张不得挪他用等。在这种倡议下,惠济法院厉行节约的气氛空前高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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