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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区法院裁判文书改革取得显著成效

  发布时间:2005-07-13 10:07:08


    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就好比法院的脸面,长期以来,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中错字、别字、漏字等现象不断发生,这不仅影响了法院裁判文书的严肃性,有的甚至造成严重不良后果。

    自2003年以来,中原区人民法院对裁判文书的制作进行了一系列改革,通过两年多来的实践,法院的上万份裁判文书没有一份使用过校对章和补正裁定。从而维护了裁判文书的严肃性。取得了显著成效。

    在一系列改革过程中,法院首先规定禁止使用校对章,若发现错误,通过补充裁定予以纠正,保证了裁判文书字面的干净整洁。为防止补正裁定过多,法院又规定了一系列措施,要求裁判文书的制作者认真负责,出稿后仔细校对,盖章前由专人进行审查,如有错误予以纠正后再盖章对外送达。同时规定在案件评查过程中再次对裁判文书进行审查,对错误进行及时纠正,与此对照的是相应的奖惩制度,谁出错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从而做到了人人有责任心,人人认真负责,达到了确保裁判文书严肃性的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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