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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农民利用“美人计”敲诈勒索被判入狱

  发布时间:2005-07-12 15:42:53


    郑州两农民“生财有道”,竟然将“孙子兵法”活学活用,利用“美人计”进行敲诈,不曾想“偷鸡不成反蚀一把米”,被公安机关双双抓获。最近,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案件,被告人李某、刘某被法院以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现年34岁的被告人李某系河南省某市郊区农民。几年前,李某和被害人周某一起合伙做水泥生意。二人散伙后,李某认识了现年42岁的河南省某市农民刘某,并一起在郑州市中原区某村租房居住。一天,李某和刘某预谋利用“美人计”进行敲诈发财后,开始了罪恶的勾当。某日上午,按照事先的计划,被告李某打电话约被害人周某到其租住的房屋“聊聊”。周某不知是计,高兴地前去赴约。经过一阵闲聊,两人心照不宣双双进入卧室。正当两人在卧室欲行苟且之时,刘某用钥匙打开屋门进入卧室内,声称李某是其女朋友,并用菜刀逼迫周某写下“欠水泥款8000元”的欠条。周某无奈,只好给二人写了一张“欠水泥款8000元”的欠条。拿到周某写的欠条后,李某和周某随后多次打电话或者到周某家中逼周交款。经过紧张的思想斗争后,周某到公安机关报了案。即日下午,当刘某到周某家索取现金3000元后,被早已埋伏在此的公安人员抓获。随后李某也被抓获归案。

    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刘某共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恐吓、威胁的手段,强索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敲诈勒索罪,系共同犯罪。据此,法院做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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