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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夜牛郎”利用同性服务敲诈

  发布时间:2005-07-11 08:54:12


    享受了一次同性性服务,结果被“午夜牛郎”敲诈。7月8日,杨某因犯敲诈勒索罪被金水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今年3月5日,在豫南某县工作的宋某来郑州办事,在宾馆住宿时,偶然发现了一个电话号码,“拨打可以进行同性交友”。出于好奇,宋某打了电话,对方自称姓杨,同意提供同性服务。事毕,杨某收钱后,把宋某的手机(卡被取出)也拿走了。3月16日,回到老家的宋某接到短信,提醒宋某别忘了和同性发生关系的事情,提出两个条件:一是两人一块过日子,二是一次性了断,汇5000元。

怕事情败露,宋某汇了钱。不想,第二天,宋某又接到了一个要求汇1万元的短信。于是,他报了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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