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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年幼继女 无良继父获刑8年

  发布时间:2005-07-07 17:30:29


    7月6日上午,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以强奸罪判处多次强奸其继女的无良继父朱合利有期徒刑8年。

    现年40岁的朱合利是武陟县农民,2003年经人介绍与李某某结婚并共同经营一家理发店,李某某与前夫有一女儿,也随母亲一起来到朱家。 2004年7月的一天,朱合利在武陟县自己家中乘其继女独自在家之机,竟使用暴力强行奸淫其尚不满15岁的继女。此后,朱合利又利用继女年幼无知、胆小怕事的心理,以其母脾气不好,会因此事生气进而造成家庭破裂为由,恐吓女孩不能告知其母亲,在自家菜地、理发店中多次实施奸淫。2004年底朱合利全家来到荥阳其妻李某某的娘家居住,朱仍恶性不改,又多次强奸其继女,直到为被害人的母亲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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