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人民群众普遍反映的执行法官难找的问题,今年8月,中原区法院执行局对群众就执行中的信访工作进行了改革,让来访群众不再找不到执行法官。
由于执行法官人手少、办案任务重,而且执行 工作具有不同于审判工作的特殊性,执行法官的主要工作场所不是在法院,而是在被执行人处、在往来奔波查找财产的途中,到法院的来访群众往往多次找不到执行法官,这也成为人民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不满的主要原因,“案件执行不了,执行法官都干什么去了。”因为人民群众不了解执行工作情况,所以不理解执行干警。
中原区法院在去年探索由执行干警轮流每天接待制度的基础上,今年8月,制定实施了人民群众来电、来信、来访登记制度。设立专职人员和专线电话(外线和内线)接待人民群众来访,并对来访人的个人情况及来访事由、涉及案件等内容详细记载,接待人至迟在第二天通知到被反映问题的干警或其大队长,被反映问题的干警在二日内必须向来访人反馈信息,至少应与其取得联系。对人民群众来访反映的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的,接待人员必须当即报告局领导,及时处置。如果来访群众因同一案件同一事由再次来法院信访,责任人(未按规定处理接待事项的接待人或者该案件涉及的干警)要被处以扣分的处置。
中原区法院执行局还就信访工作实行每两个月通报制,在制度落实上下功夫,对两个月被反映问题较多的干警进行警告,连续被警告三次的干警,将被以不适合执行工作为由报院党组决定调出执行局。
该制度实行一个月以来,当事人不再为找不到执行法官、反映不了问题而在法院内吵闹或到处上访告状了,执行工作也更加有序规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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