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郑州高新区法院经过多次调解,终于解决一起因饭店老板未经他人允许、私自在相邻房主的墙上打洞通放油烟的纠纷案。被告的饭店老板经过一年多的僵持,终于同意了在人民法院主持下与原告王老太太达成的协议。
2003年初,六十多岁的原告王老太太为把在北京居住、已90高龄的老母亲接到身边,找一处安静的地方让老母安渡晚年,就在郑州市郊的一个小区购得一处楼房。当她带老母回到郑州买的新房居住时,一下子被新房的现状给弄蒙了。原来,12月8日,上述物业公司私自同意相邻的饭店老板于某,在王老太太家的墙壁上打烟洞。理由是,于某开的饭店本应独立建造排烟管道才是,可是,他见旁边王老太太那栋楼从底层到高层垒有一个排烟的烟囱,就想乘个方便,将自己饭店的油烟从王老太太那栋楼的烟囱排出。在往烟囱的墙壁上打洞时,正好打在王老太太家的厨房出烟口旁边。这样,本来饭店每天炒菜的油烟就大,再加上店内又装两台鼓风机天天的猛吹,致使王老太太家里不仅到处充满了有毒的油烟,而且,新房的客厅、窗户都被油烟熏的没了眉眼。为此,王老太太于2003年12月22日找到物业公司要求退房,但遭到拒绝。后来,物业公司却建议王老太太提出赔偿要求算了。饭店老板于某对王老太太的赔偿要求一直不予理会。无奈,王老太太向辖区的郑州高新区法院递上了起诉状,要求上述物业公司和饭店老板于向权赔偿给自己造成的损失。
针对本案当事人的诉讼理由,郑州高新区法院的办案法官认真进行了审理,并多次到现场和有关部门调查取证,最终在确定原告王老太太诉讼理由成立的情况下,为了和解双方当事人多天来所积聚的怨气,达到打官司不丢感情的目的,又从社会安定、邻里友情等方面数遍对当事人说服开导,终于促使双方达成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