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三住校女生梁某离校出走,至今三年没有回家。其母王某遂将梁某所在的学校告上法庭,要求承担相应责任,今天管城法院正式受理了此案。
梁某原系郑州市第十五中学初三学生,且自2001年9月1日起开始住校寄宿。2002年6月17日,该生在住校期间从郑州市第十五中学外出,至今已整整三年未归,其母王某倾全力寻找女儿至今未得,花去各项费用共数万元,并为此精神一度失常。在此期间,法院依据王某的申请,在《人民日报》上发布公告三个月期满后,依法对梁某宣告失踪。女儿失踪后,王某多次找到郑州市第十五中学负责人王某协商此事,但至今未果,遂诉至法院。
现王某要求郑州市第十五中学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32000元、经济损失40664.9元、其它费用18000元,还要求该校在省级以上电台或报刊发布寻人启示,公告期限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