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吹嘘神通广大骗钱 “高招骗子”被判刑

  发布时间:2003-09-24 09:09:07


    家长在高校招生中不惜为孩子奔波,有人便乘机进行诈骗活动。2003年9月21日,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一起这样的诈骗案件。谎称能跑来"高招"指标而骗取两考生家长10余万元的 被告人刘玉群、吴国庆被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20000元;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10000元。

    现年43岁的被告人刘玉群系郑州市二七区齐礼阎乡贾砦村农民 。2002年5月,他发现许多考生家长为了能让孩子上大学不惜代价,就认定这是个发财的好机会。随后,他伙同郑州科贸学校受聘职员吴国庆共谋“致富大计”后,开始了罪恶勾当 。 两人四处吹嘘自己神通广大,能搞到重点大学的招生指标。为了打消考生家长的顾虑,吴国庆还对外谎称自己是“省公安厅教育处处长、开封警校招生办主任”。 一些考生家长听说后,纷纷托人找两人帮忙。 2002年5月,郑州市的王某多次通过中间人赵建凯(另行处理)找到被告人刘玉群,请他帮忙给儿子跑一个北京航空学院的指标,刘玉群让王某先交“定金”2万元。同年8月,刘玉群又以再交5万元就可以拿到通知书为由通过中间人赵建凯向王某索要"手续费"5万元。 郑州市第十六中学教师江某也托人找到 刘玉群、吴国庆,请二人帮忙给女儿“搞”一个北京航空学院的指标。二人趁机向江某索要"手续费"5万元。  江某信以为真,于2002年11月22日,带着一家三口人来到北京将5万元钱通过中间人赵建凯交给了正在北京“跑事”的被告人吴国庆。后经法院查明,被告人刘玉群单独诈骗受害人王某钱财7万元,伙同被告人吴国庆诈骗受害人江某钱财5万元。  

    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玉群、吴国庆,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冒充招生人员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二人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通过此案审理,法院提醒那些正在为孩子前途操心的考生家长,高招录取工作要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办,千方不要异想天开,不要上"高招骗子"的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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