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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中院依法严惩毒品犯罪声威大振

履行审判职责 提高司法能力

  发布时间:2005-06-24 17:09:01


    6月24日下午,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涉毒案件进行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张婧熙、翟成林犯走私、运输毒品罪被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张婧熙、翟成林户籍均在云南省,二人在缅甸果敢县老街中天赌场打工,为了各自获得5000元运毒费,2005年1月30日晚8时许,二被告人在缅甸果敢县老街风连城其租房处,由被告人张婧熙吞食内装毒品的胶囊50粒,从肛门处塞藏25粒;由被告人翟成林吞食内装毒品的胶囊62粒,于次日下午从云南省南伞口岸秘密入境,经云南省临沧到达昆明。2005年2月1日下午5时许,二被告人从昆明乘飞机到达河南省郑州市,在郑州新郑机场被郑州市公安局侦查人员抓获。后在侦查人员的监督下,被告人张婧熙从体内排出毒品胶囊75粒,重640克;被告人翟成林从体内排出毒品胶囊62粒,重630克。经鉴定,上述毒品中均含有海洛因成分,海洛因含量从49.4%至64.5%不等。

    近年来,郑州中院党组深刻认识到依法打击毒品犯罪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他们在审判任务繁重的情况下,强化涉毒案件的审判工作,2002年以来,全市两级法院受理毒品犯罪案件408件,判处涉毒犯罪分子551人,其中21人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有效地遏制了毒品犯罪发展蔓延的势头。

    在严惩毒品犯罪中,郑州中院认真履行审判职责,坚持稳、准、狠打击毒品犯罪活动,积极参与禁毒综合治理工作,主动加强与公安、检察等相关职能部门的联系。通过召开审理毒品犯罪案件专题会议和加强调研等解决办案中存在的一些争议问题,提高了对毒品犯罪的打击力度;为确保案件质量,提高司法水平,郑州中院针对新类型毒品犯罪不断涌现的情况,在办案中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同时加强与上、下级法院之间的审判信息沟通,在审理涉毒犯罪案件中,认真审查事实证据、仔细研究法律适用,精心制作裁判文书,做到准确定罪量刑,确保使每起案件办成“铁案”。

    在此基础上,郑州中院研究制定了《人民法院禁毒人民战争工作方案》,从指导思想、组织领导、目标任务、工作措施、职责任务和工作要求等方面对开展禁毒人民战争工作做出全面安排和布署;与此同时,每年在“6·26”国际禁毒日前夕,通过公开宣判、以案讲法、庭审直播等形式大力加强毒品法制宣传和预防教育工作,为提高群众拒毒、防毒意识,从根本上预防、减少毒品犯罪发挥了重要作用。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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