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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七法院:以点带面巧执行

  发布时间:2005-06-22 11:28:46


    拖欠气费的8户业主互相观望、互相对比,都拒不执行法院生效的判决。郑州市二七区法院采取“找准重点、以点带面、执行一件、教育一片”的工作方针,让温情执行贯彻始终。6月22日,法院执行法官终于执结一案促成其他7户业主自动履行了义务,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04年9月4日,郑州市中原宏达液化气站首次通过法律手段向金祥花园小区长期拖欠气费的8户业主催讨欠款。郑州市二七区法院的一审判决生效后,8户拖欠户“户看户、人比人”,找出种种借口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有的拖欠户甚至自己不缴费还鼓动小区的其他业主跟他学。2005年5月16日,中原宏达液化气站对其中的三户拖欠户向二七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二七法院的执行法官接到该案后,并没有立即下达执行通知书,而是深入小区了解情况。

    原来,从2001年11月份起,中原宏达液化气站开始向郑州市金祥花园小区供应管道液化气,每立方米收取费用9.5元。2003年6月,中原宏达液化气站与郑州金祥物业管理公司签订合同,委托金祥物业每月入户抄液化气计量器具读数,并向用气人收取费用。合同中约定如用气人逾期不交纳气费的,起诉用气人追要液化气费用的由中原宏达液化气站负责。该委托合同签订后,金祥物业就开始代收液化气费。但从2003年2月份,金祥花园小区内的个别业主就开始拖欠气费。他们既不向中原宏达液化气站交纳气费,也不向金祥物业交费。这其中又以刘女士拖欠的时间最长、费用最多。收费人员多次到刘女士家中催缴费用,刘女士都以收费人员不开具正规发票、所供气压不足、气费无处交纳为由带头拒绝交纳,共拖欠十四个月用的气费及部分滞纳金650余元。在法院一审过程中,刘女士因提供的证据不足遭败诉,被判向中原宏达液化气站支付包括案件受理费在内的共计847.5元的费用。另外受到起诉的7户拖欠户也被法院判令不同程度的承担支付费用。

    二七法院的执行法官综合全部案情,决定将刘女士作为“重点户”,寻求突破口。执行员尚勇考虑到被执行人抵触情绪较大,就多次上门到刘女士家中做思想疏导工作,以案释法,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在充分听取刘女士及其家人的意见的同时,将好的建议反馈给申请执行人的代表,努力消除对立情绪,促使双方多一份理解,多一份尊重。刘女士的怨气消除了,不但主动交纳了欠款,还帮助执行法官一起做其他几户的思想工作,终于使另外几户自动履行了义务。

    至此,这起小区业主拖欠气费的案件得到了圆满解决。各方当事人都非常满意,在收到最后1户拖欠的气费款时,中原宏达液化气站的代表高兴地说,真没想到,会这么快收回欠款。更重要的是,业主对他们的工作多了份理解和支持,太感谢二七法院的执行法官了。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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