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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城区法院对5起违法占地案依法强制执行

  发布时间:2005-06-16 09:37:01


    2005年6月14日,管城区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对5起违法占地案件进行了强制执行。至此,由管城区国土资源局申请执行的5起违法占地非诉行政案件全部执结。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南曹乡郎庄村地处城郊结合部,近年来违法占地现象较为严重。2005年4月初管城区国土资源局就管城区南曹乡郎庄的5起村民违法占地案向管城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张怀良、肖劲华、孙长林、史国军违法占用土地614.6亩。法院受理后,经审查,对5起案件分别作出准予执行管城区国土资源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裁定书。进入执行程序后,经法院做工作,5被执行人未在法院规定的时间履行,经法院多次做工作,5被执行人仍不执行。为维护法律的尊严,法院遂决定于2005年6月14日对该5起非诉行政案件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此次强制执行由副院长张民生带队,副院长王琦负责指挥成立了专案组,出动干警30余名,铲车2辆,由管城区国土资源局组织实施强制拆除。14日,从上午8:10到中午12:00左右,在高达38度高温天气下,经过4个多小时的连续作战,郎庄所有违法占地工程全部被拆除。在执行中,法院干警们始终坚守岗位,听从指挥,做到严肃执法,文明执法。

    此次执行,有效打击了违法占地者,支持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起到了极好的社会效果。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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