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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建立长效机制规范司法行为

不能让“不作为、乱作为、不会作为”的法官“混日子”

  发布时间:2005-06-14 10:43:22


    6月13日下午,浦发银行郑州分行风险部总经理刘建民赶到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把一块写着“经济秩序的维护者,正义真理的守护神”的镜匾送到该院。刘建民告诉笔者,河南一家公司借他们款2000多万元,由上海、哈尔滨两家公司担保,在多次催要无果的情况下,他们将借款人及其担保人起诉到法院,并申请诉讼保全。到郑州中院后,立案法官十分钟办完立案手续,负责诉讼保全的法官立即依法办理保全手续,五天时间奔波数千里,不放过任何一个线索,为赶时间法律文书在车上填写,使诉讼保全得以执行,防止了债权人资产流失。他们对法院井井有条的工作和规范的司法行为深受感动。

    先进性教育活动一开始,郑州中院就一直着力建立“事事有规则,人人有责任,时时有控制,环环有考核”的规范司法行为长效机制。围绕不能让“不作为”、“乱作为”、“不会作为”的法官“混日子”,先后建立和完善了审判流程运行机制、案件管理责任机制、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廉洁自律监督检查机制和工作综合考核机制等,使全院形成了党组领导,分管院长主抓,纪检监察监督,全体法官参与的工作格局。规范有序的管理,使全院形成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互相监督,密切配合良好氛围。如规范诉前财产保全中规定“立案庭负责审查处理申请人提出的诉前财产保全申请,符合条件的,应在48小时内做出裁定,并立即由立案庭接待法官执行”······

    在实践中,郑州中院不断推动规范司法行为的形式和创新:其一把容易发生问题的岗位和环节做为重点,制订和落实《案件管理责任制度》,从立案责任、审执责任、审限监督、归档检查和处罚等七个方面对法官的司法行为进行规范;其二从解决少数案件司法不公问题入手,推行《案件评查暂行规定》,成立案件评查办公室,对本年度和上一年审执结案件、上级法院改判发还案件、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改判的案件、当事人反映有重大违法审判问题的案件等十类案件进行逐案评查,并对责任的确定和处罚办法进行详细规定;其三从培养法官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入手,制订了《进一步强化廉洁自律的五项22条措施》和《加强政治业务学习的九项意见》,以防止办金钱案、关系案和人情案,提高法官素质,使法官的司法行为形成了“事事有规则,人人有责任,时时有控制,环环有考核”的司法氛围。

    在郑州中院,规范的司法行为已经产生了裂变效应:促进了廉政建设,改进了司法作风,提高了司法效率,确保了司法质量。今年1—5月份,全院审结案件2896件,无超审限,无矛盾激化,无违法办案,案件执行率比过去增长了50%。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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