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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亲送养被判无效收养 索赔抚养费只赔一半

  发布时间:2005-06-13 15:41:23


    未按法定程序收养,收养关系被判无效后抚养费是否能得到赔偿?6月13日河南省新密市法院审结了这样一起纠纷案。

    家住新密白寨的马老黑,年逾40膝下仍无儿女,为避免老来孤独,经人介绍2001年4月的一天一名女婴被送到马老黑家中,他喜出望外给女婴起名马小霞,本以为可以就此享有天伦之乐。然而2004年的一天,一位名叫牛大伟的男子将马老黑诉至法院,并宣称马小霞原名牛司南,牛大伟正是她的亲生父亲。

    原来牛大伟和女孩的母亲司小惠原为一对恋人,未婚先育生下女儿牛司南。因女方家人反对二人结合,且认为未婚生子很不体面,便说服女儿司小惠将孩子送于马老黑收养,这一过程牛大伟并不知情。

    法院审理认为,由于马老黑收养女儿时未征得收养人父亲的同意且未办理合法的收养手续,因此判决收养关系无效。接到法院判决后,马老黑觉得自己这几年感情和精力的付出好比 是竹篮打水一场空,到头来平白无故为别人抚养了三年女儿,因此随即对女孩的亲生父母提起诉讼,要求他们对自己为抚养女孩付出的抚养费做出赔偿。

    法院最终判决,女孩的生母由于未尽抚养义务,确有过错承担部分责任,赔偿马老黑抚养费的一半,同时因证据不足驳回马老黑对女孩父亲牛大伟的起诉,马老黑自负其余责任。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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