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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以假炸弹恐吓超市被判刑

  发布时间:2005-06-13 15:10:54


    6月10日,扬言爆炸郑州世纪联华超市的被告人苏文广、孙高峰被因犯敲诈勒索罪,分别被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

    被告人苏文广(男,19岁,初中文化),被告人孙高峰(男,22岁,初中文化),均系河南省上蔡县来郑打工农民,二人因苦恼找不到工作,偶尔在报纸上看到有人以诈弹恐吓商场的报道,顿生“灵感”,于是决定“模仿”试试,弄点钱花。两人预谋后,用检来的身份证办了一张商业银行卡,2004年12月28日,二人先后在郑州市郑花路北段、农业路东段、纬五路等处,用1卡电话,向位于郑州市经三路上的“河南世纪联华超市有限公司经三路店”打恐吓电话,声称在超市里已放了两枚炸弹,以此为要挟,要求超市向其指定的商业银行世纪一卡通的帐户上存20万元,限期为3个小时,否则将在超市内制造爆炸事件,超市遂即报警,并对超市入口暂时性封闭,现场进行排查。同年12月31日,二被告人在原籍上蔡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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