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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封法院五项措施暖民心

  发布时间:2005-06-07 12:00:15


    先进性教育活动开展以来,河南省登封市人民法院在顺利完成学习动员、分析评议两个阶段工作的基础上,以整改突出问题、提高司法能力、全力司法为民为重点,采取得力措施,切实把爱民、便民和为民落到了实处。

    一是解决群众告状难问题。实行“一条龙”立案服务,改进交费方式,简化立案手续,方便群众诉讼。对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实行上门立案等便捷措施,为书写诉状有障碍的当事人办理口头起诉立案。对交通不方便的边远地区或案件相对集中的地区,组织审判人员到实地开庭;对老、弱、病、残的当事人,确实不便到法庭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实行上门开庭。对一些有特殊困难的当事人实行预约开庭,真正体现司法为民、利民、便民的宗旨。

    二是实行诉讼风险提示制度。全面落实审务公开,向人民群众提供受案范围、受理条件、办案程序、收费标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举证须知、诉讼风险提示等诉讼指南,通过立案时预先告之、提醒,积极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积极引导当事人正确行使诉权,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三是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开设执行举报电话、接受执行申请人和有关群众的举报;采取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被执行人财产登记、电视台曝光等切实可行的执行方法,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执行难”问题,树立人民法院的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促进执行工作的良性循环。

    四是成立了诉讼指导中心,建立健全信访工作接待制度和信访案件进退档制度。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形成有诉必接、来访必复的有效工作机制,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五是建立健全人民法庭与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联系与挂钩制度。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水平,做到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的互动互补,形成了钝化矛盾、化解纷争的合力,有效提高了审判工作效率。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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