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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城法院巡回法庭办案到乡村

  发布时间:2005-06-07 11:30:28


    5月30日,管城法院民一庭庭长曲东升、副庭长郭晓明带领民一庭的部分干警来到了郑州市管城区南曹乡南曹村,将巡回法庭设在了这里,开庭审理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并当庭达成了调解协议。

    该案原告王某某现已年近80岁,系南曹村第五村民组村民,共有子女七人,因家务纠纷,子女之间因赡养老人问题产生了争执,并且原告的长子还曾与原告签订了“生不养,死不葬”的协议,原、被告双方矛盾尖锐,被告拒绝履行赡养老人的义务,为此原告将七名子女告上了法庭,要求七被告每人每月支付赡养费、医疗费100元,并分摊以往自己支付过的医疗费。

    为了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教育广大群众自觉履行赡养老人的义务,管城法院决定将巡回法庭设在该村,现场审理该案。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官们认真地分析了原、被告双方矛盾的成因,对原告长子的错误思想进行了严厉的批评,同时指出原告平时的不对之处。经过法官们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最终原、被告双方的矛盾得以化解,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并且部分被告还当场履行了调解协议。

    该案件最终得以妥善解决,参与旁听庭审的群众纷纷表示,法院将法庭设在老百姓的家中效果非常好,这不仅仅是一次庭审过程,更是一次生动的法制教育课,深刻体现了法院司法为民的承诺。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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