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新郑法院在审判工作中采取多种措施开展青少年维权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是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该院在“六一”前夕由主管民事副院长马旭光带队分四路到新郑12所中小学学校开展普法讲座。在讲座中,法官结合生动案例,先后讲解了有关青少年权益保护、当前青少年犯罪的特点,学生面对教学中的侵犯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如何保护等方面的法律知识,同时,现场回答师生心中的疑问并向他们发放法律书籍,确保普法活动落到实处。
二是走访未成年被告人,为其带去节日的问候,让他们充分感受到社会的温暖,营造“新生”的环境。针对未成年人思想不稳定、遇事容易冲动、爱受周边环境影响等特点,为防止少年犯再走回头路,该院定期走访未成年被告人,给他们讲解犯罪的危害,对他人、对自己造成的伤害,遇事如何自保、自救以及如何处理等有关方面的知识,并积极为他们联系亲人、学校,对其进行必要的物质帮助,以诚心感动他们好好改造,争取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三是组织部分学校的教师、部分学生的家长旁听与学校有关或发生在学校的侵权等案件的庭审,以现实案例提醒成年人重视对孩子的心理教育与管教孩子的方式、方法,加深他们对有关法律、法规的认识,为以后抓好未成年人的普法教育尽一份力量。
四是对维护儿童权益类的案件开辟绿色通道。该院规定对诸如儿童状告其监护人索要抚养费案件、学生状告学校侵权案件、未成年人犯罪等案件一律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并注重案中对儿童的心理、生理进行保护,案后还定期回访,解答他们心中的疑问,帮助他们掌握法律知识,增强他们的自我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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