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起为争房屋权的儿子状告亲娘案,经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作为被告的儿子张某原想独占有争议的三间房屋的美梦就此破灭。
2004年8月,现年80多岁、家住郑州高新区石佛镇某村的刘大娘到辖区法院递上状纸,状告三子的“独占野心”。经郑州高新区法院审理,查明本案的原因是:刘大娘有六个子女,其中四个儿子,两个女儿,他们全部都成家独立生活。1991年,刘大娘一直与老四儿子共同生活。而老四的宅基地上有三间年久失修的房屋,现已不能住人了,产权本属全家人所有。但除老二自动放弃应享有的部分权利、和其他子女都自愿将自己享有的权利无偿转让给老母刘大娘外,老三张某想独吞这三间房屋。为此,刘大娘不同意。当月16日,高新区法院查明情况后,作出张某与刘大娘平分这三间房屋的判决。但老三张某以种种理由不同意,为此,他又上诉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然而,日前经二审法院审理认为,一审法院判决正确,故驳回其上诉,维持了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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