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劝酒劝出刑事案 过失伤人责任担

  发布时间:2003-09-19 08:38:00


    亲朋相聚,举杯小酌,及人之常情。家住巩义市的魏某却因劝酒惹出刑事案,被巩义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2003年2月4日,魏某酒后到朋友陈某家中串门,恰好陈某的亲戚王某在陈家中吃饭。魏某劝王某喝酒,遭到拒绝。当王某起身到门外开车要走时,魏某拦住车不让王某离开,陈某及被害人陈某某为制止魏的行为,将魏拉到村中的路上。期间,魏某推了被害人陈某某,恰好王某驾车经过,将陈的腿和脚轧伤,造成陈右足2-5跖骨骨折、右足跖骨关节开放性骨折、右胫腓骨骨折,经法医鉴定:陈某某的损伤为重伤。

    法院认为,被告人魏某酒后过失致人重伤,其行为已经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但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已经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被告人给予谅解,酌定从轻处罚。故做出以上判决。

    法官借此告诫大家:常言道,酒后失德。当你举杯畅饮的时候,莫要忘记了作为一名公民应遵守的基本道德规范和法律规范,切不可因贪好杯中物而造成伤害他人之事,触犯刑律身受刑罚追悔莫及!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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