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法院自实行“月通报、季讲评”制度以来,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和存在问题,完善队伍管理中的不足,有力的推动了各项工作的开展,取得明显效果。
“月通报”是:每月10日前,各部门把该月的工作情况进行集中上报,由审务监评中心对案件情况进行汇总,再由研究室汇总整理出每月工作通报。通报内容包括,当月全院审结案件的数量、业务庭及个人结案情况、书记员记录情况、上诉案件数、发回重审案件数、二审改判案件数、调解撤诉率、违法案件审查情况,以及案件质量检测情况并评出一类卷、二类卷。同时,对当月考勤和督察情况进行通报。通报结果与干警个人的考评直接挂钩,奖优罚劣。
“季讲评”是:每季度末,召开全体干警参加的讲评会。通报该季度全院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后,由各部门负责人总结汇报本部门季度的工作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并提出下步工作打算,然后由分管院长就各自分管的工作进行述职讲评,最后由院长总结并提出下一阶段工作要求。
“月通报、季讲评”制度的实行增加了干警的工作位次感,形成了一定压力,达到即定性也定量,充分调动干警的工作积极性,有力的推动了各项工作的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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