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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家中自焚   换来徒刑三年

  发布时间:2005-05-23 16:13:57


郑州一男子因工作一直无着落,心情不好喝了点酒就选择在家中自焚,获救后却因犯“放火罪”换来三年牢狱之灾。5月23日,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对这一鲁莽男子作出了一审判决。

    今年37岁的被告人康源,家住二七区陇海中路,因工作问题一直没能解决而苦恼。2005年2月16日晚,心情不好的他向母亲要钱买酒喝。当买来的3瓶白酒全部下肚时,康源更加觉得自已在家吃白饭,没有出息,于是萌发了自杀的念头。

    2月17日凌晨5点钟,康源跑到自家的厨房,打开天然气,打着天然气灶。引火将厨房的木窗等物点燃,又脱下身上的衣服放在火上点燃,拿着燃烧的外衣跑到自己的房间,将卧室内的沙发、窗户和家俱点燃,最后坐在房间等死。

    其母及居民楼的群众报警后,消防人员及时赶到扑灭了大火。康源也被救出。事后,据郑州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安全技术部出具的证明证实,案发现场连接天然气灶具的胶管及气表被烧毁,导致燃气泄漏,如果火焰没有被及时扑灭,泄漏的燃气将有可能引起更大火灾或爆炸,直接威胁到邻近其他住户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郑州市公安消防支队也出具了现场火情处理的事实证明。

    郑州市二七区法院认为,被告人康源在以放火方法自杀的过程中,放任其他危害结果的发生,其行为足以威胁到公共安全,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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