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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记鑫院长到新郑法院调研指导工作

  发布时间:2005-05-19 10:13:19


    5月16日上午,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贾记鑫,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王根水在研究室主任刘淑丽、中院办公室副主任吕稼祥等的陪同下,到新郑法院调研指导工作,征求新郑法院对中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到该院城关中心法庭、执行局看望了一线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

    新郑法院赵培伟院长向贾院长汇报了2005年以来在审判、民事调解、执行、队伍建设、基层法庭建设、涉法涉诉上访、廉政建设、宣传报道及人民陪审员等方面的主要工作,并就如何贯彻落实新《信访条例》中的有关业务问题和民商事方面新法律法规的培训问题向中院提了几点建议。贾院长充分肯定了新郑法院的各项工作,认为新郑法院的结案率很高、调解工作方面也很有特色;在队伍建设上实行的“岗位三定”做法很好,措施得力,局面稳定,值得肯定;执行方面的“附条件拍卖执行法”很有新意,效果明显,值得继续探索、推广。

    对该院今后的工作贾院长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要继续抓好班子建设。班子建设是队伍建设的关键,只有班子团结,凝聚力强,整个工作才能不断前进。二是要抓好审判工作,要加强审判管理,特别是抓好审判长的监督和管理,把好案件质量关,确保司法公正和廉洁。三是要加强队伍建设。案件公正不公正关键在队伍,法院整个队伍素质提高了,案件质量自然就提高了。四是要提高裁判文书的质量。要增强裁判文书的说理性,力争使胜诉方赢的明明白白,败诉方输的心服口服。五是要加大调解力度,提高诉讼调解能力。调解工作是中国法院工作的一大特色,效果很好,在今后的工作中每个审判人员都要增强诉讼调解的意识,要尽量以调解的方式结案,从而从源头上减少涉诉上访问题。六是要抓好廉政建设。要加强监督管理的力度,发现问题,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处理,从源头上杜绝不廉洁现象,保持法官队伍的纯洁性。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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