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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充分发挥女法官在基层建设中的作用

  发布时间:2005-05-17 09:50:47


    一、女法官在法院基层建设中的地位、作用

    (一)女法官在审判工作中的优势

    1、女法官因有细致的观察能力、准确的语言表达能力和人际沟通能力,面对激烈的对抗更易找到解决纠纷的突破口。

    2、女性的亲和力使女法官更易疏导化解矛盾。

    3、女法官因其母性本能,更富教育感化能力,在青少年维权岗的工作更易取得成绩。

    4、男女两性因生理上的差异,形成了不同的行为模式,男性比女性在心理活动的强度、速度方面相对大一些,因而男性往往活动面大,交际广。女性活动面相对较窄,交友圈小,使女法官的社会关系相对简单,更符合法官职业中立超然性特征。

    5、女性特有的稳重、耐心、坚韧、刻苦的性格特点更适合法官的“慎权、慎欲、慎独、慎微”职业道德要求。

    (二)存在的不足

    目前,人民法院正处于一个全面发展的重要时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人民法官肩负着独立公正裁判案件的重担,女法官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往往需要比男法官克服更多的家庭、事业乃至特殊生理状况和身体健康等诸多方面的困难,才能创造出不平凡的事业。

    1、女法官更易受外界压力的影响。随着法治监督力度的加强,社会舆论喜欢以民意的方式对法官的审判进行评判。因女性特有的心理特征,有的女法官心理软弱,怕引起舆论的批评;有的女法官有从众的心理,爱服从舆论声响;有的女法官好出风头,以期获得舆论的喝彩,舆论的评判阻挠着女法官对案件的公正处理。

    2、女性的弱点是脆弱,胆小,独立性差,缺乏自信,缺少果敢,易于盲从,且女性多富于同情心,爱以情感的判断替代理智的判断。

    3、大多女性在创造性地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方面不如男性。

    (三)建议和意见

    1、身份保障。女法官非经法定事由、法定程序不能剥夺审判权力。

    2、荣誉保障。应设专项基金,奖励在法院工作的各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女法官,并开展多项活动,表彰优秀。这既可增加女法官的职业自豪感,又可提高女法官的社会公信力。

    3、建立女法官终身制度。为这类女法官提供丰厚的物质与精神上的回报,使德才出众的女法官能为法律事业奋斗终身。

    4、减少媒体监督对女法官法律职业信仰的不利影响,防止媒体监督对司法独立的不当侵蚀。

    5、加强对女法官的培训教育力度。

    二、登封法院在发挥女法官作用上的作法

    近年来,登封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女法官的培养、选拔、使用,注重发挥她们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了竞相开拓进取,争创一流的良好氛围。女法官巾帼不让须眉,积极进取,努力学习,忠于职守,严肃执法,秉公办案,树立了公正、文明、民主的良好形象,做出了突出的成绩。

    (一)基本情况

    全院干警数 161 女干警数 49 女干警比例 30.44%

    年龄结构 20—30岁 14 学历层次 大专 24

     30—40岁 23 本科 25

     40岁以上 12 硕士以上

    担任领导职务状况 副庭长 3 担任审判职务状况 助审员

     庭长 2

     副院长 审判员 7

     院长

     其它非审判部门领导 2 审判长

    登封法院共有干警161人,其中女干警49人,女法官7人。7名女法官全部为审判员,均为中层副职以上负责人,其中庭长2人,副庭长2人,综合部门科长3人。

    (二)女法官在登封法院工作的作用

    登封法院的女法官在审判工作任务指标及承担的责任等方面与男法官承担着一样的权力和义务。每年女法官所审结的案件占全院总数的五分之一,她们秉公执法一身正气,维护着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她们勤奋工作,刻苦学习,文明司法,注重形象;以务实的作风、骄人的业绩,受到上级法院、当地党委、政府的肯定与表彰。

    (三)登封法院在发挥女法官作用上所采取的做法

    1、对女法官在政治上给予信任和支持,充分发挥女法官的作用,7名女法官全部担任了庭长、科长等职务;

    2、业务上注重培养教育,创造积极、宽松的工作、学习环境,增强女法官自我提高、自我发展的能力;

    3、生活上给予多方面关心照顾,解除了广大法官的后顾之忧。

    良好的工作、生活、学习环境极大地激发了女法官的工作热情,她们克服了种种困难,用女性特有的细腻感情和爱心,勤奋工作,默默奉献,取得了显著的成绩,有6人次分别荣立二、三等功,涌现了多名先进工作者和办案能手,为登封法院的审判工作做出了重要贡献。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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