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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千里来相会 盗贼对面不相识

  发布时间:2005-05-12 16:21:11


    一时好奇,邀请网友千里之外来家相见,殊不知,对面的“网友”竟是一个窃贼。即日,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以网友之名实施盗窃的刑事案件,被告人孙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5000元。

    现年21岁的孙某是浙江省绍兴县人,2004年12月17日,孙某从原籍到家住郑州市秦岭路的网友张某家与其见面,当晚23时许,孙某使用张某的东芝牌A50型笔记本电脑在客厅上网,后趁郭树槐熟睡之机,将该笔记本电脑盗走。经郑州市涉案物品价格评估鉴定中心估价,该笔记本电脑价值10100元。2004年12月24日,被告人蔡小艳被公安人员抓获,手提电脑被提取并已发还失主。

    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孙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价值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应予惩处。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孙某犯盗窃罪一案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罪名成立,要求处罚的意见予以支持。遂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编后:近年来,网友见面的现象已越来越普遍,然而因为网络本身的虚幻性,我们很难从网上分辨出是或非,这就造成很多这类披着网友外衣的窃贼趁虚而入,实施作案。我们在这里真诚地提醒大家,“网友”并非一定不能相见,但一定要挑好时间,挑好场所,对待网友,要多留一个心眼。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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