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农民赵顺立为家乡的光棍汉"乐当红娘",竟将越南女当做自己的摇钱树,法律让他在大狱里反思“功过”。
赵顺立家乡所在的关口镇及毗邻的苟堂镇,由于生活贫困每个村庄都有几个光身汉。2001年4月常在外边闯荡的赵顺立认识了广西的“阿花”“阿常”,从此他干起了买卖越南妇女的勾当。赵顺立第一次用3500元从广西买了一个20岁的越南女青年,引回河南新密市找婆家,谁知光棍汉的家人争相购买,最后以7500元的价格卖给一位农民,赵从中获利3000元。尝到甜头后,赵便决心“大干一场”。从2001年4月至2004年7月,共引回越南女青年12人,均卖给本地农民为妻,有的还生了儿子。2004年7月24日已被卖于付某为妻的黄氏乘去卫生所看病之机向人求救,使此案得以侦破。
2005年5月11日,新密市法院经公开审理此案,以拐卖妇女罪判处赵顺立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20000元。另外,李保仁、付中盈因收买被拐卖妇女也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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