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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防艾第一人名誉侵权案今日开庭

  发布时间:2003-09-16 16:46:39


    9月16日,备受国内媒体关注的民间防艾滋病专家高耀洁侵权案在郑州市金水区法院进行了公开审理,数十家媒体趋之若骛,法庭内坐无虚席。

    今年77岁的高耀洁是河南郑州退休妇产科医生,由于数年来积极宣传防止艾滋病所作的重大贡献,7月份她获得麦格赛赛公共服务奖,这个奖被誉为亚洲的诺贝尔奖,两年前,她还获得了联合国乔纳森.曼卫生及人权奖,并获得了联合国秘书长安南的称赞:“她是一位在中国农村从事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的女性活动家。”为宣传防治艾滋病高耀洁共自费编印了15期资料,给她带来官司的是第13期资料,在这一期上,高耀洁写了一篇这样的文章《你诈骗艾滋病病人的钱财不感到羞愧吗?》,文中提到一些骗子利用病人求救无门和渴望治病的心理,自称老专家、老中医、攻克艾滋病的神手,以赚取昧心钱……引起起诉人李某(湖北人)注意的是这样一段话:“这些骗子何许人也?有无业游民、庸医、游医、还有干部、工人,他们并没有读过医学院校,更无行医资格,竟然敢说:‘我研治的中药对病毒在人体外试验杀伤率两分钟为100%,对淋巴细胞保护率为92%以上,在十几例艾滋病病人身上试用,抗感染疗效为100%。’就利用这些胡骗乱吹,盯住艾滋病病人不放,其目的很清楚,出售‘神药’来欺骗病人,以饱私囊。”

    李某是湖北省工建集团公司土木建筑公司的退休工人,今年66岁,据他说,他已研究药物20多年,与妻子在湖北某市开了一个“XX气味科学研究所”。李某认为高耀洁在文章里指的就是他,因为这段话引用的关于中药的疗效就出自他的来信和宣传小册子。李某对高耀洁这们的“造谣诬蔑”感到愤怒,声称:“我数次送给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的药酒……是公开合法的……”李某因此要求高耀洁停止侵权,并在《大河报》、《楚天都市报》和《襄樊晚报》上公开道歉,以消除在豫、鄂两省造成的不良影响,支付诉讼费用,并赔偿名誉损失费两万元。

    针对李某的诉求,高耀洁认为:自己主观上没有过错,李某在宣传他的药酒疗效时未能提供相应的国家卫生主管部门的证明,缺乏这种认定,无法让人相信这种中药能治艾滋病。任何人都可以说你是“胡编乱吹”,并进行善意批评。并说她文章中“某省有个非医务人员夫妇二人自制药酒治疗艾滋病”一段,是对这对夫妇客观情况的真实描述,考虑到他们的名誉问题,才隐去他们的姓名和所在地,这正是为了保护他们的名誉权。自己作为防艾专家,所分送的宣传资料,一贯积极地以宣传预防艾滋病为宗旨,揭露江湖骗子违反科学的行为是正义的举措,自己并未在资料中直接点名,是李某自我“对号入座”,自己的行为并未经李某造成损害。自己直接对李某点名,而是泛指社会上以虚假的宣传对艾滋病患者的欺骗行径,自己真实地反映了社会上的丑恶现象,从而告诫人们提高警惕,防止江湖骗子以不实这词欺骗艾滋病患者,并没有构成对李某的名誉权侵害,请求法院依法驳回其诉讼请求。

    当得知高耀洁被起诉后,社会上反应非常强烈,律师表示要免费为他代理,有四名曾经喝过李某药酒,而认为无效的艾滋病病人出庭为高耀洁作了证。由于双方争议较大,法庭宣布择期宣判。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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