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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郑法院党员保先教育倡导“五个不能”

  发布时间:2005-05-10 08:46:11


    “不能案件在我手里超审限,不能工作在手里中断……”这是河南省新郑法院在党员保先教育过程中倡导的工作要求,全面实现“精审判、强执行、严管理、优服务、力保障、敢争先”工作目标。向全院干警提倡“五个不能”的工作要求,即把人民满意作为第一标准,把人民需要作为第一考虑;把人民的合法权益作为第一选择;把人民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利益作为第一要求。大力倡导“五个不能”:不能让案件在我手里超审限,以提高工作效率;不能因我工作而中断,以提高服务水平;不能让差错在我手中发生,以提高敬业精神;不能使当事人在我这里受到冷落,以体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为能因我让机关形象受影响,以维护法院在人民群众中的公信力和美誉度。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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